美国移民局宣布恢复美国创业签证

美国移民局宣布恢复美国创业签证

创业签证的曲折经过:

2017年1月的时候, 美国移民局宣布即将于2017年7月正式执行针对国际企业家的创业签证项目。 有人称之为“EB6”, 其实严格的讲,它不属于绿卡签证, 而属于临时工作签证。这是杰出人才EB1, 跨国公司经理L1和合约国家E2签证以外的另一个企业家移民美国的途径。 但是在执行前, 又被移民局延期, 最总如同投资移民签证, 国际企业家的创业签证也经过了很多周折。 从2011年起就一直没有通过, 好不容易到2017年通过了,还没有正式执行, 就被移民局通知延期, 后来联邦法官命令移民局停止延期, 而开始接受申请。但是一直摇摇摆摆, 移民局一直在准备终止这一项目。 今天的消息,取消移民局准备取消的提议。 也就是说, 国际企业家多了一条来美国创业的机会。今天的消息是响应现总统有关“恢复移民美国的信心, 加强包容新移民的努力”的行政命令。这一行政命令包括要求移民局加强监督各个机构的执行情况。因此可以说是一个很强硬的命令。

 

创业签证的基本内容

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赋权予美国国土安全局(DHS),对于在美创业、为创造就业和经济发展做贡献的企业家,发放居留许可(Parole)。 而这种申请是以个案分析判断和审核。这是一个对于L1被刁难, 有难度, 或者说不够条件, 而需要在美国滞留一段时间的好选择。 但是他如同E2, 不是长远之计, 不是移民签证, 只能取得短期工作许可。 如同工作签证。

 

创业签证的基本标准

  1. 本身有企业家资格(在美国以外是企业家)
  2. 美国新公司(startup)必须在5年内成立,并且有迅速发展和创造工作机会的潜力
  3. 在公司必须持有积极运作和有决定权职务和职责。
  4. 此企业有美国本土投资, 或者在美国取得奖励基金。
  5. 每一个start up 可以申请3位。

 

这类签证和其他移民取得的比较:

其实这种移民只是属于工作居留许可, 和各类签证还有些区别,属于临时许可, 许可期间可以自由进出, 可以创业, 配偶可以工作, 孩子可以上学。 这些福利是和O1, E2, L1类似。

 

这类移民和投资移民EB-5最大不同:它不是移民(绿卡)签证, 因此没有取得永久居民的直接渠道(如同E2), 也没有死的创造工作机会及其投资要求。

 

这类移民和L1跨国公司签证的区别是:跨国公司工作签证可以转绿卡, 没有母公司的要求。 其他条件类似。